萬一發生車禍 車險理賠面面觀


2020-09-10 by iris
根據警政署統計,去(108)年1-10月台灣一共發生二十七萬件車禍案件,平均每天890件,萬一發現車禍時所遇到的車險理賠常見的迷思。 
車禍發生必須先報警
車禍發生的當下,駕駛人第一時間應該先報警,發生車禍後第一時間報案,由具有公權力的警察留下公正的車禍紀錄,並繪製交通事故現場圖,以便後續釐清肇事責任,唯有警察才能開立申請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車碰車」車體損失險必備的交通事故報案聯單。如果車禍發生當下沒有報警,事後才向警方備案,可能會使肇事責任難確認,並且影響後續的理賠流程,私下和解案件保險公司不一定理賠,車禍發生時如果理賠人員有到現場,只能進行「損失的查證」,也就是先把車禍雙方的損失記錄下來,如果車主沒有肇事責任,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是不會理賠的。車主除了第一時間報警之外,還是要在車禍後五日內通知保險公司出險,讓理賠人員協助車主處理後續和解、車子修復以及申請理賠事宜。 
車主要填寫理賠申請書
保戶必須填寫並遞交理賠申請書,還有提供交通事故登記聯單,才算完成申請理賠的程序,車禍發生後,除了雙方車輛要送修、確定修復費用外,還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兩份文件,作為確認肇事責任比例的依據,以台北市來說,「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通常在車禍七天後就能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最長則要等上三十天。
肇事責任釐清後,車禍當事人還必須協議和解條件,確定雙方都能接受,簽訂和解書後,保險公司才能理賠任意第三人責任險。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只有針對車主要有肇責才會賠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與強制險不一樣,採過失責任制,也就是當車主有肇事責任,依法必須負擔賠償責任時,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才會理賠,從交通法規判斷路權的優先順序來確定雙方肇事責任。有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車禍當事人雙方必須釐清各自的損失與肇事責任,計算出雙方的賠償金額,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再按被保險人負擔的部分在保額內給付理賠金。 
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僅理賠車主的民事賠償責任
車禍受害人如果受有體傷,按現行法令可同時向肇事車主請求民事賠償以及過失傷害等刑事告訴,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只負責理賠民事求償,萬一有刑法判處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的部分保險公司不會理賠關於刑事部分不在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的理賠範圍。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是當保戶依法對他人負有賠償責任時,在保額內替保戶承擔賠償金。 
車子不要最好不借人
因為車體損失險只限本人、四等血親、三等姻親內開車才會有理賠,有些人會把車借給朋友開,如果你的朋友開了你的車,不慎撞傷別人或把車給撞壞,這輛車除了強制險還保了其他任意險,保險公司也不是甚麼都會理賠,責任險與車體險所涵蓋的被保險人不同,經過車主同意使用車輛的駕駛人,就是強制車險、第三人責任險的被保險人,萬一撞傷別人,保險公司會賠,然而車體損失險就理賠,除了車主之外,配偶、家屬以及四等血親、三等姻親內的親戚等都是保險條款所稱的附加被保險人,只有這些人開車時把車撞壞了,保險公司才會理賠,所以把車子借給毫無姻親或血親關係的朋友駕駛導致車子受損,保險公司理賠車主車體損失險保險金後,可以向駕駛人代位求償。 
車險理賠其實不難
車禍事故發生後,車禍當事人自己申請理賠最好,小石提醒不論是否有開車,每個人都有可能發生車禍,有時走路也有可能被車撞,後續報案、修車、釐清肇責、開調解會、申請理賠等流程雖然看似繁瑣且耗時,但只要了解每個環節的關鍵,自己搞定車禍理賠,並且詳細了解應注意事項萬一意外發生時就沒有煩惱。